津市市林业局完善“四机制”助推林业发展
今年以来,津市市林业局完善“四机制”,快速推进林业各项工作。
一是建立月(季度)工作例会制和工作月计划制。实行每月初工作交账,月底局考核小组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并进行通报。
二是建立重点项目(工作)重点督办通报和责任落实机制。对每一项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管领导和责任人,实行重点督办和限时办结。
三是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工作机制,重新修定完善了股室(队、场、站)目标考核办法。
四是建立班子成员、干部基层调研常态化工作机制。要求每个班子成员全年到基层调研不得少于30天,每名干部全年下乡调研不得少于80天。
据统计,2013年上半年,津市全市共完成造林19729.1亩,其中项目造林16399.1亩,完成中幼林抚育0.38万亩,封山育林1.00万亩,四旁植树48万株,义务植树近60万株。争取到位林业项目资金606.71万元,业总产值实现1.75亿元,提前实现了“双过半”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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