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澧县人大督查《森林法》贯彻落实情况
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,改善生态环境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,临澧县人大组织县林业局、国土局、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组成四个执法检查组,对县政府、财政局、国土局、森林公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《森林法》情况进行督查,督查时间为期近5个月,从7月中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。
此次主要是督查全县近两年《森林法》贯彻实施情况,并明确了重点检查内容:一是《森林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;二是森林经营管理及林业产业发展状况;三是森林资源保护及造林绿化情况;四是林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。
督查主要采取听汇报、查资料、现场调查、座谈的方式,分六个步骤(组织发动、自清自查、集中检查、情况综合、会议审议和整改落实)进行,督查要求各部门以客观、务实求真的态度积极做好自查整改工作,并向县人大提交整改报告,以有效地促进《森林法》的贯彻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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